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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8节(1 / 2)

简介:琅琊王氏和清河谢氏是数百年来的世交,每代都有人约为婚姻,到了王晏之这一代,这门婚事落在了他头上。

王晏之本无所谓这门婚事,可等他到江南遇到一位双儿开始,这门婚事便有所谓了起来。

谢扶光身为双儿,却自小喜经商,订下婚事后,终于求得长辈外出经商,他本以为世上诸事都不比经商有趣,直到遇上一位江南公子。

王晏之/谢扶光:难得遇一意中人,却是你为使君,我为罗敷,迟!迟!迟!

是的没错,上面俩傻子就是彼此的未婚夫,这个故事主打一个戏剧性,阴差阳错却铸就锦绣良缘。

故事风格类似古代才子佳人话本。

攻受都是有道德约束的人,并没有为了喜欢的人就不顾自己素未谋面的未婚夫。

——

锦绣良缘1

扬州城

风和日丽,春和景明。

作为江南繁华之地,扬州不愧对它的名声,这才天色将明,街上早市便已经人来人往,热闹非凡。

街上行人虽短打居多,却各个衣着整洁,少有补丁,人人面色红润,精神面貌极佳。

随着旭日高升,街上呼朋引伴,客栈酒楼迎来送往之人,比之京城有过之而不及。

偏偏这国泰民安,百姓安居乐业之景,生生被两个人给破坏。

那二人牵着一匹马,衣衫褴褛,形容凌乱,进了扬州城便四处张望,满脸好奇,活像刚进城的土包子。

他们手中的马都比他们更像主人,走得仰首阔步,仿佛刚刚征战沙场归来的将军。

非要说哪里好些,那便是二人虽衣衫破损脏污,脸上却干干净净,不像是吃过苦的人。

尤其是牵马的年轻人,面容清隽,眉眼风雅,好似扶风映月,桃花春风,见之忘俗。

时下推崇文雅俊秀之貌,若是年轻人换身衣裳,即便是普通长衫,衣着整洁,定也会被人一声书生公子。

一个不注意,马就朝着一家卖李子的小摊奔去。

还好年轻人察觉手中缰绳牵动,及时将马牵住。

“希律律——!”

“你还叫?!”

“你这逆子,只顾自身口腹之欲,丝毫不知你父亲正饥肠辘辘,头晕眼花。”

“希律律——!”

“你还不服?古有割肉喂母,你若是心中真有我这个父亲,合该知道自卖自身,奉养于我才是。”

“希律律——!”

“没有买马的?方才路过时便听说,前边不远便有马市,既知道位置,你也可以上路了。”

马儿不耐烦了,这臭书生又啰嗦做甚?耽误它吃早食。

一甩尾巴,不理人了。

年轻人:“……”

被甩了满身马臊味儿,他闭眼深吸一口气,才勉强将没昏过去。

“公子,您要是又让追云生气了,咱们又得走路了。”书童流光忧心忡忡提醒道。

他们路上便被偷了银两,能到达扬州,还是因为流光在鞋底藏的私房钱,深深体会到财不外露的主仆二人就此不得不改换装束。

只是那些钱也不多,进城后便所剩无几,扬州乃江南繁华之地,物价自然也高,他们所剩的银两,还不够在酒楼吃顿饭的。

年轻人下意识擦了擦脸,却不想衣服将脸擦得更脏。

“怕它做甚,这扬州城都进来了,还怕走这几步路?”简而言之,他过河拆桥,鸟尽弓藏,有恃无恐。

流光:“……”

果然他家公子就是最不要脸的。

“公子,小的这就去打听打听,山水书局开在哪儿。”

山水书局是家中产业,总局在京城,江南也有分号,自家产业,作为王家嫡出,长房嫡子,王晏之便是山水书局小东家,找到书局,便万事不愁。

“不急,不急,公子我饥肠辘辘,实在走不动,还是先填饱肚子才为上选。”

流光摸出自己身上所有银钱数了又数,却仍只有十八文铜板,任他数了几次,多出半文也无。

他手一伸,“公子,您拿去买包子吧。”

王晏之看也未看,他的目光直直望着前方某处,仿佛泛着光。

“流光,你好不容易存点私房,路上迫不得已便也罢了,如今公子我实在不忍心……”

流光黑线,“公子,您就直说,您看上哪儿了?”

王晏之声音一顿,扬了扬下巴示意某个方向,“前面的酒楼,我都闻到佛跳墙的香味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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